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我国口腔医学行业将在此纲要指导下获得高速发展,这样就需要一大批有资质的、与口腔治疗紧密相连的口腔修复体制作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口腔修复体制作工”被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并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考核,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这充分说明这个职业(工种)的重要性。
为了适应口腔修复体制作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相应人才培养的需要,金年会6766结合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考试安排,拟开展第1期“口腔修复体制作工”职业资格考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一)培训对象
全国范围内从事口腔修复体制作的技术工人,包括各义齿加工厂的相关从业人员;各口腔医院、口腔诊所从业人员;各大中专院校学生,准备从事口腔修复体制作的人员等。
(二)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口腔修复体制作工(四级)培训和考试 :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5)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中技、中职)及以上,毕业年度在校学生。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口腔修复体制作工(三级)培训和考试 :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高职)及以上,毕业年度在校学生。